森林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被誉为“地球之肺”,近年来,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不断提升,但滥砍滥伐、毁林种茶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我县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2023年,我县加大对毁林种茶现象的打击力度,查处毁林种茶案件184宗,其中有4宗毁林种茶典型案件,行政罚款总金额高达4万多元。
案例分析
1、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期间,当事人刘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其自留山上的林木进行砍伐及平整山地后用于种植茶树。经调查,被砍伐的树种有杂木等,林地性质为生态林,毁坏林木出材量为18.1立方米,毁坏株数为1016株。县林业局依法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补种毁坏株数三倍的树木3048株,并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的罚款18100元。
2、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期间,当事人刘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其承包山上的林木进行砍伐及平整山地后用于种植茶树。经调查,被砍伐的树种有杂木等,林地性质为公益林,毁坏林木出材量为10.2立方米,毁坏株数为513株。县林业局依法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补种毁坏株数三倍的树木1539株,并处毁坏林木价值四倍的罚款8160元。
3、2022年2月至6月期间,当事人许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其自留山上的林木进行砍伐及平整山地后用于种植茶树。经调查,被砍伐的树种有杉木等,林地性质为公益林,毁坏林木出材量为5.8立方米,毁坏株数为231株。县林业局依法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补种毁坏株数三倍的树木693株,并处毁坏林木价值四倍的罚款9744元。
4、2022年2月至6月期间,当事人许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其自留山上的林木进行砍伐及平整山地后用于种植茶树。经调查,被砍伐的树种有杉木等,林地性质为公益林,毁坏林木出材量为5立方米,毁坏株数为198株。县林业局依法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补种毁坏株数三倍的树木594株,并处毁坏林木价值四倍的罚款8400元。
邀请当事人及相关证人进行现场实地勘查
饶平县林业局提醒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如何适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的函》(林函策字[2003]109号)的解释,毁坏林木行为,是指致使林木不能正常生长或者造成林木死亡等情形。
以上四人均是不懂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其自留或者承包山地上的林木进行砍伐,其毁林种茶行为最终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也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我们在合理利用树木的同时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论是自己种植还是向他人购买的林木,亦或是“火烧木”、“虫害木”等毁损的林木,砍伐树木时均应当“先申请,后砍伐”,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森林具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对抗灾害的重要功能,滥伐林木不仅直接破坏森林资源,还可能导致水土流失,引发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不能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破坏资源环境,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共同维护美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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