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揭阳市委批准,揭阳市纪委监委对揭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局长罗少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少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规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在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罗少鸿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揭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少鸿开除党籍处分;由揭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罗少鸿简历
罗少鸿,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广东揭阳揭东人,在职大专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揭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大要案侦查大队大队长、支队长;惠来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惠来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揭阳空港经济区党委委员,揭阳市公安局空港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揭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