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营造爱国主义教育良好社会氛围,1月8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榕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团榕城区委、榕城区少工委、东兴街道办事处、卢前小学联合举办的“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在卢前小学开展。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该法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榕城区卢前小学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让广大学生深入了解这一法律的重要意义。
在活动现场,卢前小学校长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
此外,学校还特别强调了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性,尤其是针对青少年的教育。学校和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环境,必须加强对他们的爱国主义教育,让他们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
此次活动还邀请了榕城区“心心向榕”百姓宣讲团成员、我市林创勇老战士进行主题宣讲。他结合自身经历,分享了他和父亲保家卫国的革命故事,让同学们更加深刻地了解中国军人的光辉形象,进一步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
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他们纷纷表示,要将爱国精神转化为爱国行动,珍惜幸福生活,努力学习,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卢前学校表示,接下来,学校将继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不断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生活,让爱国主义精神在每一个学生心中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