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揭西交警棉湖中队民警梁怀德等人从棉湖镇驱车前往县城协助办案,约9时57分许,途经龙潭镇正丰油站前路段时,突然发现该路段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只见一位戴头盔、车上牌的摩托车驾驶人倒地不起。而这条道路正是国道G235线交通繁忙的龙潭路段,车来车往,对倒地不起的摩托车驾驶人无疑带来二次危险。
见难必帮,遇险必救。棉湖中队民警秉持着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靠边停车,立即跳下车去并分工协作,对事故中倒地不起的摩托车驾驶人展开救援与保护等工作措施。有人保护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前后路段设置反光锥筒,及时指挥过往车辆安全通行,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有人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报告大队部交管股值班民警出警处置事故现场。
过了片刻,县人民医院救护车和随车救护人员、大队部交管股值班民警先后赶到事故现场,及时将倒地不起的摩托车驾驶人合力抬上担架,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随后根据对该事故的经过进行复盘和对医院救治的情况进行了解,该事故的摩托车驾驶人自龙潭镇方向往河婆街道方向行驶,在正丰油站路段左转弯时,与一辆从后方同方向行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倒地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幸亏摩托车驾驶人能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经医院检查,该摩托车驾驶人伤情轻微,无生命危险,暂留院观察。
事故启示
这一宗涉摩电交通事故,如果驾驶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倒下时头部直接碰撞水泥地面,其后果不堪想像。所以说,安全头盔是个宝,保护生命实在好。希望广大摩电车驾乘人员记住:骑行戴头盔,从来不吃亏。同时请注意:驾驶摩电车经过路口、变更车道时,必须减缓车速并观察周围情况,确保安全后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