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假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守节点、寸步不让。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潮安区纪委监委通报了区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交警大队浮洋中队中队长、二级警长李宏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李宏斌任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交警大队凤塘中队中队长期间,于2015年至2017年间先后8次收受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节日礼金、礼品,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800元。李宏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二、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田东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成材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陈成材在负责登塘镇田东和登塘二个社区居委会工作期间,经其决定,擅自于2017年至2019年间先后19次违规向社区干部和党员滥发津贴、补贴共计人民币55840元。对此,陈成材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玉窖村党员谢桂鑫违规向从事公务人员赠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凤塘镇永财造纸厂负责人、玉窖村第三党支部党员谢桂鑫在每年的春节和中秋节前,先后15次赠送给时任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某(另案处理)节日礼金共计人民币42000元。谢桂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潮安区纪委监委强调,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必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上述通报的3起案例,反映出在党中央三令五申、严惩严治高压态势下,我区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不收敛不收手。对这些违纪违法人员进行点名道姓严肃通报,充分彰显了区委、区纪委监委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决心,持续释放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坚决扛牢作风建设政治责任,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始终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出重拳、下狠手,对享乐奢靡问题露头就打,对反弹回潮问题绝不放过,对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真正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准确把握作风建设的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分级分类深化治理,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节日期间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握节日特点,强化监督执纪,加强明察暗访,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营造良好节日氛围。要重点查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等顽瘴痼疾,深入纠治隐藏在高价月饼、高档烟酒茶叶、过度包装、购物卡券等问题背后的享乐奢靡现象,防止成风成势。要坚持风腐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中注意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坚持纠树并举,着力破除“人情社会”的桎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大力涵养浩然正气,以清风正气凝聚奋进新征程、建设新时代的磅礴力量,全力谱写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美丽新潮安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