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电诈警情通报
(2023.8.13-8.19)
一
全市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数
本周,我市接报电信网络诈骗警情34起,其中治安警情7起、刑事警情27起。其他类型类(包括冒充银行客服诈骗、退学费诈骗等)诈骗下降明显,环比下降55.56%;榕城发案上升趋势明显,环比上升75%;被骗人数男性13人、女性21人,平均年龄36岁。
电诈警情高发镇街:
普宁流沙东街道5起;榕城榕华街道4起。
二
高发诈骗类型
①刷单返利类诈骗:10起
②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5起
③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4起
④其他类型诈骗:4起
⑤投资理财类诈骗:4起
⑥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3起
⑦消除征信类诈骗:1起
⑧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诈骗:1起
⑨网络婚恋、交友类诈骗:1起
⑩冒充领导、熟人类诈骗:1起
三
反诈骗中心处理信息
处置预警信息:19875条
处理咨询电话:323个
审核平台案件:23起
查询资金账户:84个
止付资金账户:5000个
冻结资金账户:99个
典型案例:
刷单返利类诈骗
2023年8月13日,普宁赤岗镇的吴某到派出所报案称:其于当日在家刷短视频时,收到一个用户的私信,对方询问吴某是否有时间帮忙关注另一个短视频号。吴某关注后收到对方转账的佣金5元,随后对方向吴某介绍可以在“快生活”APP兼职做任务赚钱。因已收到对方的佣金,吴某便信以为真,扫描对方发送的二维码安装了“快生活”APP。接着,在对方引导下开始在APP内做任务,过程中对方以“充值金额补齐差价”为由,先后让吴某向指定的银行账户多次转账共计12810元。但后来吴某申请提现本金和佣金时,APP却显示其“涉嫌恶意盗取平台辅助金导致账号被冻结”,经询问客服,对方称需要支付18888元“解冻金”才能提现。吴某这才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市反诈骗中心提醒
1.刷单是违法的,国家法律法规、电商平台均明令禁止这种虚假交易;
2.低投入、高回报的好事是不存在的,要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兼职,确保付出得到回报;
3.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和二维码不要轻易点击或扫描,涉及资金的行为更要慎重,时刻保持互联网安全意识;
4.如不幸被骗,请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110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