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号如同身份证号
是机动车最重要的标志之一
它不是双胞胎
不可能存在一模一样的车牌号码
但现实中
一些车主的车辆被套牌假冒后
自己合法使用的车辆
往往会莫名其妙收到罚单
一模一样的两副车牌?
近期,潮州交警机侦大队
通过网上布控和调查摸底
在某修理厂
查获粤UKA051车辆和车主
该车挪用他人车牌号粤UPH551
并存在多次违法未处理
假套牌的危害
“假套牌”车主心存侥幸,常常还伴有超速、闯红灯、加塞等违法行为,这些车辆在路面上的肆无忌惮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往往选择肇事逃逸,导致伤者因抢救不及时造成死亡的案例屡有发生;更有一部分不法分子使用“假套牌”车用作为作案工具,实施抢劫、抢夺、盗窃、走私、贩毒甚至暴恐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更严重危害着社会公共安全。
潮州交警部门
已向社会公布
受理群众举报假牌套牌行为的
电话、地址
各位小伙伴
如发现涉“假套牌”情况
欢迎积极举报
关于受理群众举报假牌套牌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