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
才能上路行驶
同时,摩托车的
行驶证、号牌、保险等都要齐全有效
可是有些人为了贪图方便
驾驶无牌证摩托车上下班
给道路交通安全
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近日潮安交警
在一次农村地区摩电整治行动中
就查获一批无牌摩托车
别把摩托不当“车”,无牌无证“驶”不得
3月26日上午,潮安交警大队冒雨出动,在文祠镇石坑村查获10辆无牌摩托车,及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同时,执勤民警为摩托车车主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劝导现场骑乘人员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谨记“有牌证、戴头盔、限二人、靠右行”的交通规则。
无牌无证驾驶
搪塞的是交警
最终受伤的却是自己
做个文明守法的摩托车驾驶员
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无牌无证的危害
驾驶人未培训
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的人员中,大多未经过正规培训。驾驶人缺乏相应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易造成交通事故。
保险救济渠道缺失
事故保险救济渠道缺失,受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无牌摩托车没有登记上牌,因此无法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导致事故保险救济渠道缺失。
容易被盗
摩托车没有备案登记上牌,这就给犯罪分子提供有利条件,一旦无牌摩托车被盗销赃后,难以查证。
相关处罚
无证驾驶
扣留机动车,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
扣留机动车,收缴号牌,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机动车不悬挂号牌
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购买或销售来历不明机动车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