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下午,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丽梅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和强、陈卫华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亮,副市长陈贤清,市人民法院院长林育胜,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了揭阳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调整普宁市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普宁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的请示、关于办理普宁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陈贤清对各报告作补充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对各报告提出初审意见,郑和强作了点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同意调整普宁市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决议》,批准普宁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调整方案。
会议还审议了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2021年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监察委员会和市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本次常委会通过的任职人员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见证下,面对国徽,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