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及工作部署,为方便市民核酸采样,避免医疗机构人群聚集,11月20日起,除医疗机构开设常态化的核酸采样点外,我区增设临时自费核酸采样便民服务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样点地址及服务时间
二注意事项
(一)请有需要的市民携带手机,规范佩戴口罩,前往采样点进行缴费采样。前往采样点前,请提前准备好“粤核酸”二维码,减少采样现场等候时间(之前已申请的依然有效),无智能手机的市民朋友可由家人代为登记,生成二维码后截图保存。信息登记与实际采样人员必须一致,故意提供他人核酸码代替采样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各位市民在核酸检测时,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秩序,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安全社交距离。
(三)曾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请在接种48小时后再进行检测。
(四)发热患者、有流行病学史、红码、黄码及有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的市民朋友不能前往便民临时核酸采样点采样,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诊室),按相关指引及要求采样就诊。
特此公告。
榕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