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连平县政协十一届五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协商讨论有关人事事宜,协商通过其他有关事项。
县政协主席李浩平主持会议,县政协副主席曾建平、蓝志高、杨伟、廖振辉、曾晓敏,秘书长黄志彤及县政协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不是县政协常委的委室正副主任、委员活动中心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协商通过有关人事事宜。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同意熊剑伟同志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十一届县政协副主席、政协委员职务;同意郭威敏同志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十一届县政协委员职务;协商通过卢帮燕、吴丁夫同志提名县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协商同意补选十一届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名单及增选十一届县政协常委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全会各讨论组酝酿协商。
会议协商通过政协第十一届连平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大会执行主席名单(草案)、大会正副秘书长名单(草案)、特邀人员名单(草案)、委员编组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及总监票员、监票员名单(草案)。
会议决定于9月20日下午在县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连平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就如何开好政协连平县十一届三次会议,李浩平强调,全体政协委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上来,共同努力把会议开成团结、鼓劲、务实、奋进的大会。要严肃会风会纪,严格遵守会期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防护措施。要严肃会议纪律和政治纪律,把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挺在前面,保持风清气正,坚决完成大会选举任务,确保会议的各项议程圆满完成。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协商通过了《关于“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壮大实体经济”专题调研报告(草案)》。
政协连平县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连平县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的公告
经政协第十一届连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协商决定:政协第十一届连平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20日下午在连平县城召开,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政协第十一届连平县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