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交警部门在“双创”“百日行动”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深化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我市道路交通存在道路、人行道乱停放等交通乱象,潮州市交警支队决定从9月起至11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市集中整治道路乱停乱放专项行动。
潮州市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严格管理路段(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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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停放在人行道,属于违停行为
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路段:
全市主干道路、严管路段以及市城区次干道等路段,包括各医院门前、各中小学校门前,市场附近、商业街、大型超市周边路段,斑马线、网状线以及主要背街小巷经常出现交通拥堵重点路段等区域。
(二)重点整治行为:
重点整治非机动车(共享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停车乱象问题,及“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位,私占公共停车泊位等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盲道、绿道、人行道乱停乱放的;
2.机动车不按停车泊位停放,特别是或不按停车规定指示方向停放的;
3.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
4.在禁止停车的路段临时停车上下客的;
5.其他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不乱停,不乱放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