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和县委统一部署,县区交叉巡察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组从8月下旬至10月下旬对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合作联社、老隆镇、佗城镇、鹤市镇、通衢镇、丰稔镇、铁场镇、龙母镇、车田镇共1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目前,四个专项巡察组已完成进驻。
各专项巡察组将紧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工作部署情况;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落实、涉农资金管理、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情况;集体资金、集体资产、集体资源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为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各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和邮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处理。
龙川县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
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各专项巡察进驻情况一览表
来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