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县消防救援大队
记集体三等功奖励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
近年来,和平县消防救援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两严两准”建队标准,以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任,在各项消防工作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先后成功处置了“6.10”抗洪抢险、“9.3”大路岗隧道29.4吨二甲苯泄漏、“2.17”彭寨、林寨、古寨森林火灾、“6.3”大坝镇工业园恒新塑料厂火灾、“12.6”下车森林火灾等各类抢险救援任务,出色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发挥了“主力军、国家队”的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重要训词精神,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自2018年改革转制以来,和平县消防救援大队共接出警636起,其中火灾扑救306起,抢险救援223起,社会救助107起,出动3400余人次,出动车辆680余辆次,抢救被困者200余人。消防监督执法检查2118次,发现隐患1676处,已整改隐患1657处,有效扫除火灾隐患的“盲点”与“死角”,筑牢坚实的防火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渠道,发放防火宣传资料20万余份、发送消防安全提示50万余条,设置火灾警示片播放点20余个,组织中小微企业和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参加线上线下培训100多次,参训人数共计近5万人,营造正确应对火灾事件的社会氛围。
县消防救援大队先后被省总队表彰为“基层建设先进大队”“基层建设先进中队”,被河源市委市政府授予“抗洪先进集体”,并在历次比武和竞赛活动中名列前茅。大队共有1名同志荣立三等功、27人荣获上级嘉奖、6人先后获评“2019年第二季度广东好人”“优秀党支部书记”“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市出彩消防人”。
为表彰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县社会安全稳定作出的贡献,凝聚队伍、激励斗志,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和平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希望县消防救援大队全体指战员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