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布中央一号文件,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推动城乡实现协调、融合发展。
近年来,我市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村庄保洁覆盖面和垃圾处理率达100%、农村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100%。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872个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农房管控和宅基地管理,结合地域特色塑造乡村主体风貌。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全市80%以上自然村建成干净整洁村,40%以上行政村建成美丽宜居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我们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