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2 17:29:36 来源: 东源发布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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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幼儿园
据悉,2021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幼儿园和小学教育分离、衔接意识薄弱、过度重视知识准备、衔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首次提出了幼儿园与小学“双向衔接”,减缓衔接坡度,为小学和幼儿园科学平稳过渡提供了更为明晰的指南。
《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将以县(区)为单位确立一批幼小衔接实验区,遴选确定一批试点小学和幼儿园,先行试点,分层推进。2021年秋季学期启动幼小衔接试点,2022年秋季学期全面铺开。
对幼儿园,要求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大班下学期要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要防止和纠正把小学的环境、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简单搬到幼儿园的错误做法。
对小学,要求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国家课程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强化儿童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 对教研部门,要求建立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教研制度;教研人员要指导区域教研和园(校)本教研活动;鼓励学区内小学和幼儿园建立学习共同体,加强教师在儿童发展、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交流。 对家园校合作,要求幼儿园和小学建立有效的家园校协同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家长在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方面的困惑问题及意见建议,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积极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做好衔接。
对教育部门,要求整合各方资源,统筹推进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持续治理;明确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对办学行为严重违规的幼儿园和小学,追究校长、园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本文来源:东源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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