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关乎未成年人终身发展,也关乎国家未来、民族进步、社会稳定。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后,我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强化能动履职,稳步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建立联动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市检察院积极主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协调联系,召开会商座谈会,共商合作联动机制建设,并联合会签出台了《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该《实施意见》确定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的概念界定、主体范围、案件范围、具体程序以及督促落实、跟踪回访、联动协作、保障机制等相关事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为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强普法宣传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落实,市检察院以家庭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情景小剧场+法条解读的形式录制专题法治云课堂并通过“揭阳未成年人检察”公众号平台推送。
利用该平台转发《图解家庭教育促进法》系列七期,以宣传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重视家庭教育、依法家庭教育、科学家庭教育的未成年人保护观念,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全面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强化检察职能
我市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扎实推进“督促监护令”工作。
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逐案进行家庭教育状况评估,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做到应督促尽督促。在开展该项工作中,根据家庭教育相关情况,责令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2021年6月份以来,全市共发出“督促监护令”38份,有效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职责,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