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禁毒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芳毅,市禁毒办专职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叶新添一行到东源县检查督导禁毒攻坚年行动工作。东源县副县长、县禁毒委常务副主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尚清,县禁毒办相关负责人员参加了活动。
刘芳毅一行实地检查了东源县上莞镇、灯塔镇无毒示范村创建及吸毒人员“应帮尽帮”工作,听取了县禁毒委关于禁毒攻坚年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就如何做好禁毒示范创建、吸毒人员管控等工作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座谈。
刘芳毅充分肯定了东源县禁毒攻坚年工作成效,对于开展禁毒示范创建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对做好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禁毒委统筹督导作用,不折不扣、高标准严要求抓好禁毒攻坚年行动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二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形成禁毒长效保障机制,确保禁毒工作有人管、管得好。三要进一步推进示范创建,以点带面,在前期三镇四村试点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全面铺开无毒村居、无毒镇创建工作。四要进一步打造禁毒特色品牌,结合地域特色,营造禁毒工作亮点。
吴尚清表示,将以这次检查指导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的主导作用,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以创促健,集全县社会各界之力,聚全县人民之心,争创禁毒示范县,努力开创东源县禁毒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