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摩电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我市超标电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4月13日,普宁市道安办、市公安交警大队、占陇镇政府、市摩电协会联合在占陇镇设立“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上牌临时服务点”, 方便占陇镇周边群众就近办理超标电动车登记上牌。
在登记上牌临时服务点,前来办理上牌的群众络绎不绝,工作人员有条不紊开展各项工作。交警在做好上牌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现场为群众解答超标电动车上牌的相关政策规定,阐明超标电动车上牌对交管工作和居民出行的重要性,倡导广大群众文明安全出行,拒绝逆行、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陋习,共同做城市文明守护者。
现场登记上牌待查验的一些车辆
普宁交警提醒广大车主,超标电动车要尽快办理过渡期登记上牌,还没有给超标电动车办理登记上牌的市民得抓紧时间办理。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持续深入开展摩电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驾乘摩电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超员载客、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无牌上路的摩托车和电动车进行查扣并处罚。请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超标电动车登记上牌简要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备案登记车辆及对象
1.备案登记车辆
车辆所有人在2021年9月1日之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二轮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统称“超标车”),均列入备案登记、核发临时牌证的车型范围。经核查,涉盗抢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超标车”不予备案登记。
2.备案登记对象
凡具有普宁市户籍或外地户籍取得普宁市居住证(或居住证回执)的,年龄在18周岁至70周岁的人员均可按本公告的规定申请“超标车”备案登记,实行“一人一车”实名登记。
二、办理备案登记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外地户籍需具有普宁市居住证或居住回执);
2.车辆车架号码及电机号码拓印纸膜各1份;
3.车辆标准相片2张;
4.车辆安全性能检测合格报告;
5.车辆购买证明、车辆交强险。
三、办理备案登记流程
(一)“超标车”所有人先带需备案登记车辆到有摩托车检测资质的检测站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取得的合格证明作为备案登记的必要申请材料,检测不合格的不予备案登记,不予办理临时牌证。
摩托车检测站地址:
1、普宁市顺安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达北路与金池路交界东侧流沙金叶园201幢楼下)
2、普宁市捷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普宁市流沙东街道环市东路大华溪村坛头片杰利楼首层B区5-8号)即维也纳国际酒店隔壁。
3、普宁市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普宁市池尾高速出口公安局办证大厅对面)
4.普宁市科通机动车检测站(地址:池尾大圆往流沙方向100米右侧)
5.普宁市万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普宁市洪阳镇后山村洪马路东186号)
(二)检测合格的车辆拓印车辆车架号码和电机号码,车辆照相(从车辆左后方45度角方向拍摄车辆全貌,相片规格为长88mm宽60mm,车辆占相片2/3以上,圆角半径3mm),并准备好购买证明、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后,到市内各保险公司或其下属营业网点投保交强险并由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
(三)车辆所有人带及上述相关资料到所在辖区交警中队或车管所办理备案登记,登记完成后直接领取临时牌证。
各交警中队及车管所地址:
1、交警城区一中队
(地址:流沙大道东79号)
2、交警城区二中队
(地址:流沙大道西外经贸大楼一楼)
3、交警城区三中队
(地址:流沙南街道马栅村高铁站北侧)
4、交警池尾中队
(地址:池尾街道汽配市场内)
5、交警洪阳中队
(地址:洪阳镇洪东路)
6、交警占陇中队
(地址:占陇镇广汕公路交丙坛路段 )
7、交警里湖中队
(地址:里湖镇里湖桥头东侧路段)
8、交警云落中队
(地址:云落镇国道324线北侧20米处)
9、车管所
(地址:池尾街道普宁大道林青村路段普宁市公安局办证大厅)
注意事项
1.备案登记原则上应由车主本人办理,确需由他人代办的,除需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车主本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已核发临时牌证的“超标车”只限于普宁市行政辖区内使用,不予办理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过渡期满后,严禁“超标车”再上路行驶。
3.驾驶已核发临时牌证“超标车”的人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