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兰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照顾政策要求和标准,经考生申报、报考学校初审、兰州市教育局审核,以下考生符合兰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照顾政策规定,现予以公示,请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7日--6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0931-8831608向市教育局实名反映。
根据兰州市中考照顾政策,这几类考生可享受该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荣立二等功、三等战功或者相应层级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
以上两项照顾类别规定的军人教育优待对象包括:在所列举的边远艰苦地区和特定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优待资格证明信(优待资格证明信由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出具,应逐人开具并写清具备教育优待资格的具体条件和情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工作证原件、基层单位证明,并经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各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规范格式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4.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分录取。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5分录取,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
6.归侨、华侨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台胞直系子女凭市台办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
7.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领证户凭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证明和农户户口簿或标注农业户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复印件降10分录取。
8.高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报考本校附中,降10分录取。
附:2025年兰州市城区中考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