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朝有酒今朝醉,酒驾年年终不悔
有部分驾驶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隔了一段时间
仍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不思悔改、明知故犯
二度酒驾、罪加一等
二次酒驾
2023年3月12日晚8时许,交警三大队二中队在辖区内开展巡逻快闪查处酒醉驾专项行动中,执勤人员快速排查发现一驾驶员存在酒后驾车行为。经酒精测试仪测出的结果显示,驾驶员刘某早的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经调查,驾驶员刘某早在2021年6月因酒后驾车曾被交警市区一大队查获处理,此次酒驾属于再次饮酒后驾车。该名再次酒驾的驾驶员已被拘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蜀黍也将不定期对
酒驾、醉驾、再次酒驾的机动车驾驶人
进行曝光
往期曝光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上人员被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醉驾违法记录将会伴随终身,再次酒驾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多项处罚。希望广大驾驶员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以身试法,莫让今日的酒驾成为终身的遗憾。